1、成都高新区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认定申报书;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最新一轮投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变更登记底档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出资信息等股权变更证明材料)或新增投资人打款回单;
4、带防伪二维码的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来,可先提供未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表,正式审计报告后补);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需增补的材料。
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充分反映相关情况,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