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科技部将继续开展引导基金资格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投资机构申请引导基金项目之前,需首先提交资格申请,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根据《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对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核查,并公布符合条件的机构名单,核查通过的创业投资机构可申请2014年度引导基金各类项目。 二、请各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暂行办法》关于创业投资机构的条件要求,认真填报引导基金资格申请材料。
三、截止时间:2014年3月22日前
四、截至到2013年底已通过引导基金资格审查的创业投资机构,可直接申请2014年引导基金项目,不需再次提交资格申请。
特此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