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青羊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7 发布者: 共阅3794次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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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工委),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
按照《青羊区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成青委办〔2017〕6 号)和《青羊区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实施细则(试行)》(成青人才发〔2018〕1 号)文件精神,现将 2019 年青羊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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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从区外引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服务于纳税关系在青羊区的企事业单位、每年在青羊区所属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各类人才。研发水平(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具有较大的产业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五类人才:
(一)专家人才(A类):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入选者;省部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千人计划”入选者;成都市批准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自主创新人才(B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引领主导产业发展,为我区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新人才。
(三)领军人才(C类):承担过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相关的重要任务、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人才,以及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的领军人才。
(四)创业人才(D类):自带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的项目来我区创办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 万元,且自筹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50%以上,或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不低于30%的创业人才。
(五)急需紧缺人才(E类):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成都市批准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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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登陆“青羊人才项目申报系统”(http://cdtalents.cn:8080/qyDeclare/index.html#/login),完成注册后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前可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申报指南》,相关政策文件均可线上下载),网上申报时间为 3 月 1 日—3 月 20 日。网上申报通过审核后,须从申报系统中下载并打印《青羊区创新创业人才认定申请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用人单位意见栏),并连同相关附件材料提交至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注册地所在辖区街道,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注册地所在辖区街道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呈报部门意见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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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一)研发水平(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具有较大的产业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需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的,需由申报单位提交书面破格申请。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且不能通过网上填报。
(三)《青羊区创新创业人才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的纸质材料应分别装订,所有纸质材料需报送一式 2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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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真正把创新能力强、创业前景好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上来。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齐全。采取虚报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和奖励资金的,将撤销奖励、追回资金,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请各部门和街道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 17:00 前,将《青羊区创新创业人才类别认定汇总表》、《青羊区创新创业人才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所有材料一式 2 份)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西华门街19号5号楼9楼904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