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
发布日期:2019-03-27 发布者: 共阅1685次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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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内容

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面,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从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服务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拓展和升级信息消费(主要内容见附件1)。

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四川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独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示范内容包括5类领域10个方向。
(三)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组织行业专家对信息消费示范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或咨询评估意见研究确定,经公示后纳入省级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库,并在其中择优向工信部申报国家级示范项目。
(四)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建立组织机制,加强对示范项目的跟踪检查和业务指导,定期对示范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如项目承担主体发生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重大变化,应及时向经济和信息化厅书面报备;对于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申报材料有重大虚假信息、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违法失信等行为的示范项目,取消其示范项目资格并予以通报。
(五)入选的示范项目将通过纳入信息消费典型案例集、组织信息消费城市行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对前景好、示范效应强的项目,工信部将在后续工作中积极争取资金予以支持。

报送方式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审核、汇总后,于2019年3月24日前将包括《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和推荐意见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内的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以EMS邮政快递或机要交换方式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邮箱:scjxwxxh@163.com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