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诚信示范企业”申报项目开始啦!
发布日期:2017-08-15 发布者: 共阅4821次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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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及创建标准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凡在四川境内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3年以上、未被列入过经营异常名录的各类企业均可申报。


(二)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近3年来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且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三)依法纳税。严格遵守国家税收征管相关法律法规,最近三年来未发生过偷、逃、抗、骗税款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


(四)诚实守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和作出的承诺;积极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等法律文书。


(五)依法用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


(六)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健全。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机制健全,且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支持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开展活动。


(七)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扶危济困、精准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

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表(附件1)。

(二)2018年度四川省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2)。

(三)企业诚信建设材料(围绕创建标准7个方面撰写,不少于1000字)。

(四)企业简介(800字以内)。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六)企业近年获奖情况(获奖证明复印件)。

(七)特殊行业企业须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登陆“四川诚信网”(www.sccxa.cn)注册后录入相关信息,且企业在“四川诚信网”企业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信用等级评估须在AA以上;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含电子档)于2019年3月25日前报送至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市州推荐。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将推荐意见、“四川诚信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档)于2019年3月29日前报经济和信息化厅质量标准与市场开拓处。电子邮箱:332968209@qq.com


(三)审核初评。活动评审办公室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依据创建标准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企业名单。


(四)专家评审。活动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创建标准、企业申报材料、评审办公室调查审核情况,提出2018年度“四川省诚信示范企业”名单。


五)社会公示。活动主办单位征求有关政府部门意见后,在“四川诚信网”公示候选企业名单,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政策激励

活动主办单位将在“四川诚信网”上发布“四川省诚信示范企业”名单,全面宣传企业的优秀事迹,并在“四川企业诚信建设者峰会”上对“四川省诚信示范企业”进行表彰。“四川诚信网”将为“四川省诚信示范企业”提供免费发布供需对接、项目对接、企业招聘、人才交流等信息平台,并在线发布企业公共信用等级评估报告,为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提供有效资信依据,同时为企业制作宣传网页,提供查询、检索等服务。

有关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凡在四川境内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3年以上、未被列入过经营异常名录的各类企业均可申报。


(二)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近3年来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且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三)依法纳税。严格遵守国家税收征管相关法律法规,最近三年来未发生过偷、逃、抗、骗税款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


(四)诚实守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和作出的承诺;积极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等法律文书。


(五)依法用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


(六)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健全。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机制健全,且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支持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开展活动。


(七)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扶危济困、精准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

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本着企业自愿原则,积极组织、认真推荐辖区企业开展“四川省诚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深入宣传社会信用建设重要意义,引导企业强化诚信意识,广泛营造“诚信经营”发展氛围。

(二)申报“四川省诚信示范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