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战略性新兴产品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5 发布者:71580 共阅2115次 打印本文
【文章字体:
各有关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品“十二五”培育发展规划》和《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省科技厅将于近期开展2011年度立项的战略性新兴产品项目验收工作。请各单位组织力量认真准备,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4年6月至7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验收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在科技厅网站在线如实填写相关验收材料和表格。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计划任务书规定的项目产品主要技术、性能、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完成时经济指标和项目执行期内累计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以及促进和带动相关产业及产业链发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单位应对照科技计划任务书中项目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完成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应有的相应权威机构的报告,对未完成部分要予以分析,说明原因。
   三、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2、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多媒体(PPT)15分钟;
    3、项目申报书和计划任务书原件;
    4、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验收报告(需附项目执行期内相关权威机构检测的测试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用户报告、环境检测或评价报告等证明项目正常实施材料以及项目实施期间取得的经济效益证明;项目执行期间新取得的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明、获奖证书、取得成效的文件等(复印件)。
    5、项目经费决算报告及相关财务附件,请按《关于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的规范(试行)》准备。各承担单位实际收到财政专项经费及配套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各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帐、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财务附件证明材料。
   四、验收的方式
    1、采取现场考核与会议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考核验收和会议集中验收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市(州)科技局负责指导相关企业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做好验收材料上报和初步审核工作。
    3、省科技厅组织相关技术和财务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根据项目验收材料准备情况分批次、分区域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意见。
    财政支持经费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项目,科技厅将根据项目领域分批次组织验收,请各主管部门将汇总后的项目验收材料提交科技厅高新处;项目经费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单独组织验收。
   五、工作进度安排
    5月15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完成网上验收材料提交,并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省科技厅502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在专家组验收时再补交一式5份纸质材料),同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多媒体PPT、验收意见初稿电子版。
科技厅将在7月底前完成项目现场考察和会议集中验收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莫晓梅、闫虹028-86717630、86721352
    材料报送地址:
    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技厅502室
    邮编 610016
    电子邮箱:gx86717630@163.com
 
 
    附件:1、2011年立项的项目清单
    2、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规范(试行)
    3、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编写大纲)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4月14日
 

附件1-3.doc